- 集团公司集中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
- 来源: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 发布日期:2015-10-15 08:20:39 浏览:次
集团公司集中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
近日,集团公司按上级部门要求,对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并将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145名人)的个人信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系统进行了登记备案。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收到上交的因私出国(境)证件111本。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相关文件要求,集团公司于近期在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并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加强证件的集中管理工作。要求今后新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应在申办完成并取得证件后7个工作日内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连同本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原件一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办备案。同时,需领用因私出国(境)相关证件的干部必须填写《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审批表》,经集团党委办、纪检监察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证件。根据规定,申领人必须在办理完签证手续或回国(境)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持证件交还集团公司党委办集中保管。
集团公司还要求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在报批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上交或交还所持出国(境)证件的,将建立诚信黑名单,再次申请领用时不予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