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二季度专题学习会
6月28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二季度专题学习会议。会上,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关于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文件精神,并围绕专题学习的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会议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东海主持。
在专题学习环节,黄东海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导读。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论述,为顺利实现这一目标领航定向。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国史和改革开放史的重要论述,既为我们深入学习总结党史国史提供了科学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也为我们正确借鉴运用历史,更好地以史鉴今继往开来,继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宝贵的科学指引和有力思想武器。通过深入学习,要树立历史思维,培养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做到常怀忧党之心、为党之责、强党之志,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习总书记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要通过学习这一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态势,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集团公司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在交流研讨环节,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曹壮,党委副书记陈春丽,顾问葛春作了中心发言。曹壮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专题内容进行了发言交流。他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我们要围绕这个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多思考、多探索、多实践,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持续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陈春丽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她指出,长期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始终坚守意识形态高地,积极探索引领正确舆论导向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深度融合的新方法、新路径,为集团公司改革稳定发展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但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集团公司的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要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筑牢企业发展的根与魂。葛春围绕“习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重要论述”专题,交流自己认识和体会。她认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一定要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会上,中心组成员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并观看《思想的力量——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内部宣传片和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录像视频——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瓯北城市新区(街道)党(工)委委员、瓯北派出所所长叶葱受贿行贿案庭审现场。
(集团公司宣传文化群工部 韦小柳/文 杨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