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审计局自2021年1月29日至5月13日对我公司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有机垃圾处理厂、污泥处置厂、武鸣及东盟经开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南宁市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等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未收取部分代垫资金的占用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8月26日我公司已经向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支付前期资金的资金成本和资金占用费共3,849,448.40元,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二、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建设履约保函和购买保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6000万元整建设履约保函,同年6月8日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三、关于“未及时支付工程等款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支付监理费 3,416,500元、污泥处置厂土建工程预付款尾款155,000元,同年7月19日支付污泥处置厂项目工程款项1,829,300元,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四、关于“建设成本审核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支出无验收证明”的整改情况。我公司已经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
今后我公司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物品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关于“部分支出未及时取得发票,涉及金额225,757,36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公司于2021年6月取得建筑工程款、安装工程款、项目初步设计费、耕地开垦费发票共计 65,604,385元,同年8月已按设备到货情况取得发票171,064,500.00元,支付金陵镇人民政府的取水工程管线占地施工协调工作经费256,980.00元,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五、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公司将尽全力按照约定的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按规定及时取得发票入账,同时在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度制订工作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
特此公告。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