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 第4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南宁市宾阳县邹圩镇以北沿G322国道约6公里处。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800t/d,配备1×8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20MW汽轮机+25MW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29.2万吨;配套建设300t/d渗沥液处理站和300t/d工业废水处理站。
服务范围:宾阳县城区及其下辖的16个镇、1个农场和上林县城区及其下辖的11个乡镇,处理包括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商业垃圾、街道园林卫生清扫垃圾等。
服务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计及建设期2年,运行期28年。
建设工期:建设期为24个月。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扫描二维码查看)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见附件1,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习偲卿
电话:15010638991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利海国际领峰B座508室
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安路101号博世科高安基地
联系人:魏工
电话:0771-5881118
附件1 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