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宁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判,确定集团公司等10家单位为南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并于11月6日发文通报。
集团公司始终把开展企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企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厂级、班组“三级”公开体系。集团公司各单位积极开展企务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将集团公司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和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事项通过各单位公告栏、OA企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和载体公示,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监督,积极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厂务公开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拓展民主管理新途径,着力推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民主选举职工代表,规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加强职工代表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团结带动广大职工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工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国先进女职工组织”等称号14次(项),荣获自治区、南宁市相关称号50次(项)。
集团公司宣传文化群工部(工会办) 韦小柳/文